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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检察院规范日常考勤管理

[日期:2009-04-08] 来源:  作者:匡英杰 [字体: ]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近日,修水县检察院修订并印发了《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警和聘用人员的日常考勤管理,促进了各项工作协调高效运转,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该《制度》规定,考勤采取平时指纹签名与集中书面签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因病、因事或因公外出而无法进行指纹签到的人员,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经院领导批准后,报纪检组备案,否则一律视为旷工。考勤情况实行每月一汇总并予以公布,同时进行罚款,并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全年矿工累计超过15天的,按照《公务员法》和《检察官法》的规定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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