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新机遇 谋求新发展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第十二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本报从今天起连续刊登系列评论员文章,以帮助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正确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创新发展。
最近发生的两件大事必将对检察事业的创新和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一是党中央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这个《决定》是全面加强新时期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建设,推进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我国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二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第十二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这是在检察工作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推向前进。全国检察机关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定》和“十二检”会议精神当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定》和“十二检”会议精神,必须认清形势,明确方向,紧紧抓住新的战略机遇。《决定》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国家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作出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肩负着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使命,通过司法手段处理经济、社会、文化等事务是提高我们党依法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等重要论断。《决定》要求各级党委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重要性。《决定》的下发,为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十二检”会议正是在中央下发《决定》的背景下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决定》和“十二检”会议的要求紧紧抓住历史机遇,以时代的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创新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定》和“十二检”会议精神,必须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决定》对发挥审判和检察职能作用、坚持司法为民、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就加强法院检察院队伍建设、完善法院检察院工作保障机制、加强和改善党对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领导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措施,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十二检”会议指出,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检察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全国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自觉用科学发展观认识和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业务与队伍、力度与质量、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等重要关系,以使检察工作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定》和“十二检”会议精神,必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真正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党中央在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鲜明地提出了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央《决定》和“十二检”会议精神也深刻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全国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在认识上更加深刻,在行动上更加自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改革的各个方面,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定》和“十二检”会议精神,必须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决定》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积极主动地适应新形势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在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坚持“公正与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题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能力,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十二检”会议就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强化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价值追求,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集中体现在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上,要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定》和“十二检”会议精神,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中央《决定》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十二检”会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总结概括,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内在合理性,提出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这更加坚定了全体检察人员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完善和发展的信心,也为检察事业的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全国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自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要深刻意识到肩负的重要历史使命,依法正确地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巩固和发展。
人民检察事业正处于前所未有的新的战略机遇期。全国检察机关要以落实中央《决定》为动力,认真贯彻“十二检”会议精神,要把全体检察人员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决定》和“十二检”会议精神上来。要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在新的起点上迈出新的步伐。
